:::最新公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公告者
  家長會  (公告編號:469)
日期
  2014-12-26 10:34:59
家長會優秀學生獎勵辦法及申請表102.6.17常委會通過1031224修正


家長會優秀學生獎勵辦法及申請表102.6.17常委會通過

103.12.24家長會常委會議修正通過

六、申請時限:請於獲獎後二個月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
自104年1月19日起,超過二個月申請期限,即不予受理,請掌握申請時效

*學生個人得獎,請學生自行提出,由班級導師協助申請

*代表學校參加之團隊競賽獲獎,請承辦人或承辦處室協助學生提出申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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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無
附件圖示附件
 * 附件1 家長會優秀學生獎勵辦法及申請表102.6.17常委會通過1031224修正.doc